|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4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5 | 有效期至: | 2028-7-4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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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南方地区)30-40克/亩(北方地区)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作物(或范围)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水稻 飞虱 10-20克/亩 喷雾小麦 蚜虫 10-20克/亩(南方地区) 30-40克/亩(北方地区) 喷雾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可再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本品对水稻飞虱、小麦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对蜜蜂、鸟类、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不慎误服,请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没有专门的解毒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水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不能与食物、粮食、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