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虫螨腈登记证PD20182139-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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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213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6-28 有效期至: 2028-6-27
农药名称: 阿维·虫螨腈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剂型: 悬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1%
虫螨腈 chlorfenapyr 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25-3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以2~3龄为主)均匀喷雾施药。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最后一次施药后至少过7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阿维菌素和新型吡咯类杀虫,杀螨剂虫螨腈混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对防治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制剂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本品对鸟类、蚤类、蜜蜂、家蚕有毒,养蜂地区及(周围)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对赤眼蜂为中风险性,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皮肤接触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误服或疏忽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若判定为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 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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