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2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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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玉米3-5叶期,玉米田中杂草2-4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注意施药均匀,不易在玉米2叶期前和6叶期后使用。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 产品性能 | |||
| 烟嘧磺隆是选择性的玉米田茎叶除草剂,它对稗草、马唐、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很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和自交系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品。2.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3.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4.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5.遇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6.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误食:请勿自行引吐。请即就医。皮肤接触:脱去被溅及衣物。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衣物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丢弃无法清洗的物件如皮革制品。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