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敌敌畏登记证PD20080696-黑龙江森工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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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6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6-4 有效期至: 2028-6-3
农药名称: 敌敌畏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油剂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森工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敌敌畏 dichlorvos 2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林木 松毛虫 1)356-712毫升/亩 2)178-356毫升/亩 1)地面超低量喷雾2)飞机超低量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松毛虫2-3龄幼虫期使用,可获最佳防治效果。2.直接用器械喷洒,严禁加水或另加助剂使用。
产品性能
1.本品为棕色油状液体,稍具芳香气味。2.本品以敌敌畏为主剂,加其他助剂成分制成的油剂。3.闪点大于或等于60℃,密度不小于1,各项指标满足飞机超低量喷雾的要求。4.具有触杀,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高使用次数为1次。2.地面及飞机超低量防治时必须使用专用超低量喷雾器或超低量喷头。3.本品对橡胶、乳胶制品有较强的腐蚀作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飞机防治时,各种输药管件,喷雾器械应选用耐有机溶剂腐蚀的部件;加药时应避免溅到药箱以外,特别是飞机轮胎等处,如有发生,应立即用干布擦拭然后用水冲洗,以免腐蚀。4.本品有毒,施药器械不能在河塘、水池等处洗涤。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本品对柳树、高粱敏感,对蜜蜂、家蚕高毒,使用时应做好宣传保护工作。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昏迷、抽搐、口吐白沫及呼吸困难等。如不慎中毒,立即送医院救治,采用有机磷解毒法进行解救,注射阿托品、解磷定等。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皮肤污染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为易燃品,应加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和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可与食品、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不得让儿童、宠物接触。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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