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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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伊诺生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350-500毫升/亩 | 灌根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使用适期为花生出苗后灌根,或花生团棵时灌根。灌根后覆土。2. 本品使用前应先摇匀,存放时如有分层,摇匀后使用,不影响杀虫效果。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产品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采用微胶囊加工技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花生地下害虫蛴螬。本品作用机制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接触到上述作物。2. 本品属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仍不适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