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1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7 | 有效期至: | 2028-5-2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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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6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46-62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务必喷洒均匀。 2、本品对瓜果、莴苣、烟草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稻纵卷叶螟对水稻作物的危害。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鱼或吓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中。对家蚕有毒,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使用过施药器械需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