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131155-辽宁山水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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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155 首次批准日期: 2013-5-21 有效期至: 2028-5-20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山水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75-11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苗瘟:插秧田,在插秧前一周,苗床喷雾。2、叶瘟:在发病前或病害发生初期用药。3、穗颈瘟:在孕穗后期或齐穗期使用,效果更佳。4、根据发病情况,酌情用药次数,用药间隔为1-2周。5、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保护性和治疗性的内吸型杀菌剂,可通过根、叶片吸收向上下双向传导。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品均匀喷洒。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物质)混合使用。2、施药时必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施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清洗,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由于对水生生物有毒,禁止在鱼、虾、蟹套养稻田使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处理。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应携此标签就医。误服时要漱口、喝水,严重时要携带此标签接受医生的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药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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