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130893-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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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0893 首次批准日期: 2013-4-25 有效期至: 2028-4-24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10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00-12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作物播种后苗前进行土壤表面喷雾处理。2、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用药量。3、高温下用药施药后遇雨,种子接触药剂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糜子、西瓜、甜瓜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5、大风天或遇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酰胺类除草剂,禾本科杂草由幼芽吸收,阔叶杂草由根和幼芽吸收。吸进体内的药剂能干扰核酸代谢和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最终死亡。对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春、夏玉米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表面喷雾处理,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及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远离儿童,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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