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四聚·杀螺胺登记证WP20180078-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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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078 首次批准日期: 2018-4-18 有效期至: 2028-4-17
农药名称: 四聚·杀螺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9-18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聚乙醛 metaldehyde 1%
杀螺胺乙醇胺盐 niclosamide ethanolamine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沟渠 钉螺 2-9毫升/平方米 浸杀
滩涂 钉螺 2-4毫升/平方米 喷洒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钉螺,对螺卵、尾蚴也有作用。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可连续施药1-2次,提高钉螺死亡率。 安全使用标准:连续施药1-2次。
产品性能
杀螺胺乙醇胺盐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螺剂,对螺卵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四聚乙醛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螺剂,当螺取食或接触到药剂后,螺体内乙酰胆碱酶大量释放,神经麻痹,并分泌黏液,由于大量体液的流失和细胞被破坏,导致螺体、蛞蝓等在短时间内中毒死亡。两者混配对沟渠钉螺和滩涂钉螺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河滩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3. 因滩涂地面可能有草、土、瓦砾等遮蔽钉螺而影响杀灭效果,可连续l~2次使用以提高钉螺死亡率。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灭螺2周内,禁止在灭螺区域内放牧。6.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会有腹痛及腹泻。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不慎误食,携带产品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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