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呋虫胺登记证PD20181281-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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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1281 首次批准日期: 2018-4-18 有效期至: 2028-4-17
农药名称: 呋虫胺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呋虫胺 dinotefuran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喷雾施用,每亩兑水量30-50升,混合均匀后喷雾。喷雾时以稻丛中、下部为重,且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害虫引起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具有较高的杀虫活性,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作用迅速,持效期较长。对刺吸式害虫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接触本剂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衣物,工作时禁止吸烟和进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2、本品对家蚕和蜜蜂高毒,桑园、蚕室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要妥善处理,切勿污染水域。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另做它用,可烧毁或深埋,不能污染环境。4、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和皮肤,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干净;如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接触本品如有不适感觉或误服发生中毒,应迅速离开现场,并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密封贮存,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注意防高温、防雨淋,轻搬轻放,确保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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