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080491-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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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4-7 有效期至: 2028-4-6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大豆田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70-100毫升/亩 移栽前土壤喷雾
油菜田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70-100毫升/亩 移栽前土壤喷雾
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玉米田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00-16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花生田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00-16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1、播种前或播种后1~3天进行土壤封闭处理。土壤墒情好有利于药效发挥。2、防止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有效防除大豆、花生、油菜和玉米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季作物施药一次。2、乙草胺对萌芽出土前杂草有效,作土壤处理剂使用。3、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4、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直播田。小苗或弱苗移栽田不能用,防止施药时产生飘移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7、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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