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螺虫·呋虫胺登记证PD20230105-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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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105 首次批准日期: 2023-4-3 有效期至: 2028-4-2
农药名称: 螺虫·呋虫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质量浓度209克/升(呋虫胺157克/升,螺虫乙酯52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呋虫胺 dinotefuran 15%
螺虫乙酯 spirotetramat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绵蚜 1000—2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绵蚜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2.施药时应对苹果树整株施药,包括叶片背面,注意喷雾均匀。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螺虫乙酯和呋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螺虫乙酯属季酮酸类化合物,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造成其中毒死亡,是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的杀虫杀螨剂;呋虫胺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引起害虫麻痹而发挥杀虫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和人身伤害。施用时做好防护,穿长衣长裤,戴帽子、口罩、手套等。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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