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080278-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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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27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2-22 有效期至: 2028-2-21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75-112.5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苗瘟:插秧田,在插秧前一周,苗床喷雾。叶瘟:在发病前或病害发生初期用药。穗颈瘟:在孕穗后期或齐穗期使用,效果更佳。根据发病情况,酌情考虑用药次数,用药间隔为1-2周,总施药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保护性和治疗性的内吸杀菌剂,可通过根、叶片吸收向上下双向传导。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农药均匀喷洒。不要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物质)混合使用。3、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4、将本剂放置安全地点,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清洗,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5、由于对水生物有毒,禁止在鱼、虾、蟹田及周围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毒性较低,万一中毒时,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应携此标签就医。误服时要漱口、喝水,严重时要携带此标签接受医生的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药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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