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四聚乙醛登记证PD20180499-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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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4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8-2-9 有效期至: 2028-2-8
农药名称: 四聚乙醛 毒性: 低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徐州诺特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聚乙醛 metaldehyde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蜗牛 400-533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蜗牛多生活在阴暗潮湿地带,多生活在南方水网地带,喜欢晚间活动,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或雨后转晴时,蜗牛,活动频繁,头部外露时施药效果更佳。温度在15-35℃用药较佳,低于15℃,高于35℃,螺的活动能力减弱,药效会受影响。在害虫繁殖旺季,根据害虫的密度适量使用本品,施药后如遇大雨,药剂被雨水冲刷,需雨后再补充施药一次。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对蜗牛等软体害虫有效的农药。具有诱杀和触杀之作用,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本品用药量少,操作简单、方便,具有快速杀螺类害虫之功效,正常使用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低毒,广泛使用于十字花科蔬菜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启封后应一次用完。2、开启包装袋或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戴口罩、眼镜等,以防止药品与人体接触。3、使用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双手及接触的皮肤。4、养鱼稻田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6、施药后的水不得直接排入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池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如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误服本品,会引起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应立即喝3-4杯冷开水进行稀释,同时,携带包装袋去医院就医。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如发现中毒,在病人清醒时应立即洗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解毒药,输葡萄液,保护肝脏,使其解毒和排泻,如发现肾衰竭,则用检测体液平衡,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远离食品、饮料、粮食、饲料,不得与上述物品混合贮存和运输.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在贮存和运输时应避免光照,远离火源、高温,避免酸性条件下存放,否则会降低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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