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06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8-1-4 | |
| 农药名称: | 稻灵·异稻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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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18% |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17%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水稻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用制剂100-120克/亩兑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共施药二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杀菌剂,具有内吸、预防、治疗作用,低毒、持效期长,适用于水稻稻瘟病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棉花较敏感,在邻近棉田应注意使用。3、本品不可与高毒有机磷杀虫剂、五氯酚钠及呈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