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双醚·草甘膦登记证PD20180090-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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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80090 首次批准日期: 2018-1-15 有效期至: 2028-1-14
农药名称: 双醚·草甘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双草醚 bispyribac-sodium 1%
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350-4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兑水茎叶喷雾。2.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3.使用时应该注意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4.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5.用清水稀释药液,否则会降低药效。6. 本品每季最多施用1次。
产品性能
双草醚属支链氨基酸合成(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或乙酰羟基酸合成酶AHAS)抑制剂。选择性内吸型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叶片和根均可吸收;草甘膦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2)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3)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喷药后的器械要彻底清洗干净,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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