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800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1-15 | 有效期至: | 2028-1-14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二甲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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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8-12-12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6% | ||
| 备注: | 草甘膦二甲胺盐含量58.3%。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46%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3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已含有助剂,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4、施用本品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 8、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严重者立即就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