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打过农药的水稻有药害怎么办?…
如果药害较轻一般都能自然恢复,发生药害建议喷施2~3次(时间间隔5~7天)碧护或爱多收或芸苔素加氨基酸叶面肥,能解毒、调理、促长。 如果是杀虫杀菌剂建议药后次日撒肥;如果是打了除草剂则待草死了再追肥好。 打了草药没死草,间隔7~10天能够用与前次不同成份的打第二次。 一般施药后6小时下雨不影响药效。

广州市农药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人身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农、林、牧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农药包括用于农、林、牧业防治病、虫、草、鼠、螺等有害生物的药剂,以及提高这些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和增效剂;用于植物或农、林产品的防腐保鲜剂;调节植物或昆虫生长发育等的药剂。第四条 市、区、县级市农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药使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镇人民**和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农药使用管理负责制,指定负责人,负责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和教育,并对管辖范围内使用农药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计量、环保、卫生、商业、林业、公安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 植物保护机构应对使用者所使用的农药的质量、效力和使用范围等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配合。
农药使用者有权利和义务举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第六条 植物保护机构应对农药使用者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农药使用者有义务接受培训和指导。第七条 经营单位销售的农药,必须具有完整的标签,载明如下内容:
(一)农药名称;
(二)规格;
(三)国产农药的标准号、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号、注册商标及进口农药登记证号;
(四)净重或净容量;
(五)生产厂名、地址;
(六)农药类别;
(七)使用说明;
(八)毒性标志及注意事项;
(九)生产日期或批号;
(十)有效期。
不得销售和使用标签内容不齐全或鉴别不清、包装破损及过期的农药。第八条 农药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内容正确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用药浓度和数量。配药和施药时要做好预防措施,以防人畜中毒及污染其他作物和环境。第九条 施用过农药的作物必须在安全间隔期满后才能采收、出售和食用。第十条 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
施用过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田块在农药残效期内不得用于种植蔬菜。
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品种。
市植物保护总站应适时公布禁止使用于作物的农药品种。第十一条 除国家允许使用的杀鼠剂外,其他高毒农药不准用于灭鼠。
禁止使用农药毒杀鱼、虾、鸟、兽等动物,对因农药中毒死亡的动物,应予销毁,不准出售和食用。第十二条 农药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与农副产品或其他食品混载混放。
包装农药的箱、瓶、袋应按有关规定处理,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饮料和饲料。
清洗农药器械排出的污水要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在饮用水源、池塘、河涌清洗农药器械。第十三条 种植场、饲养场、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单位要设立专用农药仓库,指定农药管理员,建立农药的购进、领用登记制度和农药安全使用规章制度。第十四条 种植场必须配备专职植保员,对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进行技术指导。植保员须经市植物保护总站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植保员上岗证》后才能上岗。
*注:本条中关于“市植物保护总站对《植保员上岗证》的核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4年8月6日)取消。第十五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农药中间试验的,必须向广州市农业局申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在核定范围内进行。
*注:本条中关于“市农业局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农药中间试验的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4年8月6日)取消。第十六条 经营农药的单位必须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农药使用者必须到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购买农药。
*注:本条中关于“农业行政部门对《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取消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4年8月6日)取消。
常见的农药一般有什么药害呢?
农药药害是指因施用农药对植物造成的伤害。产生药害的表现有影响植物的生长,如发生落叶、落花、落果、叶色变黄、叶片凋萎、灼伤、畸形、徒长及植株死亡等,有时还会降低农产品的产量或品质。农药药害分为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施药后几小时到几天内即出现症状的,称急性药害;施药后,不是很快出现明显症状,仅是表现光合作用缓慢,生长发育不良,延迟结实,果实变小或不结实,籽粒不饱满,产量降低或品质变差,则称慢性药害。
老师,怎么判断植物是否发生药害,
农药在种植中必不可少,但使用不当容易引起药害,在使用时一定要控制好用量,以免造成损失
防止药害有哪些基本措施?
防止药害的基本措施:防止药害应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若发生严重药害后,幻想着依靠作物自行补偿或人为补偿措施,都是徒劳的。因此,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预防在先。
第一,充分了解药剂性质,应用药剂品种是否对路,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和浓度,选择正确的使用时期和方法;了解所用药剂使用注意事项。不能任意提高用药量和改变使用方法。
第二,充分了解药剂质量,可湿性粉剂和胶悬剂的悬浮率降低,乳油稳定性差,有分层、大量沉淀或析出许多结晶等,粉剂含水量过高等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第三,提高药剂配制及施药技术水平,注意配制方法(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的调配,稀释用水应选择河水或淡水,尽量不选用井水等),减少药害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注意被保护作物种类及不同生育期特点,掌握对药剂敏感的作物种类及作物不同生育期的耐药能力、选择适宜品种和剂量,避免药害发生。
第五,注意施药时的环境条件,夏季高温(30摄氏度以上)、强烈日光照射、相对湿度低于50%、风速超过3级(大于5米/秒)、雨天或露水很大时不能施药,否则易产生药害。
第六,农药混用时,注意所用混配品种对作物的适应性,混用后可降低残效长的农药用量,减少二次药害发生的可能性。
第七,对当地未曾用过的农药,在施用前必须进行小面积的药害试验,找出适用的作物、安全的用药剂量、使用方法和使用时期后,才能使用。
第八,对丢失标签、不能肯定是哪类品种的药剂,绝对不能使用。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商标或未经国家审批登记的农药不能使用,以免出现药害问题。
在药害不严重的情况下,可采取喷水淋洗作物、增施速效性肥料、加强农田管理、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及解毒剂等措施补救。药害发生严重时,应抓紧时机,在考虑二次药害的前提下,及时补苗或改种,不要因一味追究责任而延误农时。
对农药敏感作物表
除草剂药害如何鉴定或测定?
首先要鉴定作物受害的症状,区分除草剂产生的药害与植物病害及土壤、水质等环境中有害物质对作物产生的危害,不能“张冠李戴”。
确定是除草剂药害后,对照上述所说药害所表现的症状,可以归纳如下类型和分级,以便于田间测定参考:
表6 除草剂药害分级药害分级 生长抑制型 触杀型0 作物生长正常 作物生长正常Ⅰ 生长受抑制(不旺,停顿)叶片1/4枯黄(枯斑)Ⅱ 心叶轻度畸形,植株矮化 叶片1/2枯黄(枯斑)Ⅲ 心叶严重畸形,植株明显矮化 叶片3/4枯黄(枯斑)Ⅳ 全部死亡 叶片3/4以上枯黄至死亡(枯斑)
把调查结果代入下式
由于除草剂对作物产生药害的机制不同,药害的程度不同,作物的补偿能力不同,药害所造成的结果也不同。当杂草危害十分严重时,使用除草剂即使有轻度药害并不表现减产,因此要注意观察药害发生过程和自然恢复能力及挽救效果,必须时还要对水稻的分蘖率及产量结构进行调查测定以全面分析药害。在测定除草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时,仅仅设置不用药对照区是不够的,还必须设置无草无用药(人工除草)区。
什么农药对什么植物有药害?
下面是常见农药发生药害的情况,(经供参考)。石硫合剂:对桃、李、梅、梨等植物有药害,若在这些植物上使用,最好在落叶季节喷洒,切勿在生长季节或花果期使用。杀螟松:在高温季节使用杀螟硫磷灭虫,对石榴有严重的药害,对十字花科的花卉均有一定的伤害。波尔多液:生长季节的桃、李敏感;低于倍量时,梨、杏、柿易发生药害,高于倍量时,葡萄易发生药害。乐果、氧乐果:猕猴桃特别敏感,忌用;对梅花、樱花、榆叶梅、贴梗海棠等蔷薇科观赏植物及杏、梨,均可产生明显药害;乐果对虾衣花、珊瑚花危害也很大,若在6-10月间使用**乐果喷洒,常造成花瓣枯卷,失去其观赏价值。敌敌畏:敌敌畏对梅花、樱花等观赏植物及桃、杏子、二十世纪梨、京白梨有明显的药害,通常情况下应改用其他种类的杀虫剂。敌敌畏对杜鹃、馒头柳、猕猴桃、国槐、核桃等也有不同程度的药害,在使用农药防治这些植物的害虫时,应十分慎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敌百虫:对樱花、梅花等均有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