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122082-四川省宜宾川安高科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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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2082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2-24 有效期至: 2027-12-23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宜宾川安高科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83~1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发生中毒,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如有误服,千万不要引吐,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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