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704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11-6 | 有效期至: | 2027-11-5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安利尔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7%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原药,作用方式主要为触杀、胃毒、熏蒸。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注意事项 | |||
| 1、开启本品包装时应戴防护手套、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以免吸入粉层。被本品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必须集中在一个通风,和远离人群、牲畜、住宅和作物的地方并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对破损的非可燃性容器,必须冲洗干净或砸碎,锤扁和掩埋。2、搬运、装卸、分装本品时,应严格穿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等,以免药剂沾附人体皮肤。为了避免或吸入农药,应注意农药容器都应严密封好,如有渗露,应及时处理。3、万一着火应防止与皮肤,釉膜接触,并用水、砂土、泡沫灭火器灭火。 本品泄漏或遗洒时,应立即将泄漏物或遗洒物回收,液体覆沙回收,以减少对空气、土质污染,回收过程中注意安全。4、使用本品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进行农药操作时,口、鼻不要与药剂太近,并严格穿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配药时,人要站在上风头,操作方向与风向成90度角。操作后,应立即用肥皂仔细洗手,并洗脸,洗头,洗澡。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医生可使用阿托品、解膦定等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药剂,并注意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装卸时禁止说笑打闹,禁止吃、喝、抽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