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苯甲·丙环唑登记证PD20172473-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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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4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5%
丙环唑 propiconazol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纹枯病 20-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纹枯病发生初期施药,病情严重时,可连续施药2次,用药间隔期7-14天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三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是三唑类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切忌污染鱼塘、水池及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蚕食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成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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