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甲·唑草酮登记证PD20172422-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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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42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0-18 有效期至: 2027-10-17
农药名称: 吡·甲·唑草酮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唑草酮 carfentrazone-ethyl 7%
2甲4氯钠 MCPA-sodium 42%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2-18克/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返青后至分蘖末期,杂草2~4叶期,按推荐用药量,喷液量30升/亩以上,茎叶均匀喷雾1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施药前排干田间水,对准杂草均匀喷雾,药后1-2天复水,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之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3、该药见光后能充分发挥药效,阴天不利药效正常发挥,使用时注意。4、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
产品性能
本剂为水稻移栽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多种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水莎草、异型莎草、扁杆镳草、萤蔺、三棱草、狼巴草、泽泻、四叶萍、水苋菜、鸭舌草、丁香蓼、野慈菇、雨久花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2、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药剂配制采用两次稀释,充分混合。3、插秧15天后,三棱草、野慈姑、野荸荠、矮慈菇等其它顽固杂草基本出土,即可用药。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若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2甲4氯钠中毒,注意保护脑和肝脏。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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