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用手直接开启包装;用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 本品对鱼高毒,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虽为不易燃烧的晶体粉末,但应远离火源以防成分降解。4.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进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5.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要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有,不能污染环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3. 配、施药时,应带手套、面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5. 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及土壤等环境,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6.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闭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中。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