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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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很多方面吧。要把省农产品质量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好的时机,对各乡镇办事处建设给予一定扶持资金,争取重视。

建议制定奖惩机制,对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获认证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工作措施得力、事件查处坚决、监督管理有效。

2.加强体系建设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形成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质量标准生产体系、安全全程监控体系、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质量追溯体系(717安全食品商城的技术之一)、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同时配备专职农产品质检人员,市级不少于10人,乡镇、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不少于4人。定期对质检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资格考核制度,造就一批精干、高效、懂业务、懂法律的农产品质检队伍。

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应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检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协调现有农业资金使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鼓励和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设施、检验检测、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产地及产品认证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加大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深入人心。鼓励技术创新(如717安全食品商城的先行赔付功能),改良蔬菜、水稻等农产品品质。激励广大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生产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户大力发展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动农业品牌建设。

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工商所如何做好市场主体监管和行为监管相结合

 创新监管方式,促进工商执法职能到位
  执法职能在整个工商职能中处于龙头地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实行改革,转变职能,才能适应监管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首先,应从抓观念入手,营造全员执法的氛围。通过宣传、讨论、启发、教育等有效手段,增强全员执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一切为执法服务,一切为履行工商职责服务。其次,实行监管责任制,落实分片监管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肩上有工作目标。再次,强化市场巡查制。在辖区和市场内巡回检查,及时处理辖区和市场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对不按规定亮照经营和其他轻微违法违章且又属于首次检查发现的行为实施警告,责令改正,可免于行政处罚,使市场管理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的转变,由单向监督向双向监督的转变,提高了市场监管水平。
  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为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提供保障
  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分工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户一档基础资料,每份经济户口综合监管档案应包括:登记注册、年检验照、巡查监管、违法违章及处罚、诚信信息、注册商标、相关许可证、生产经营及缴费等相关情况,使辖区经济户口真正做到底数清、信息准、动态明、反应快,为实施分类巡查、综合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建立法律法规宣传制度。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实现市场长效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其次完善购销货台账制度。工商所要对经营者购销台账填写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并每天签字盖章,牢固掌握市场商品的来源及经营动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要从严从重查处,使假冒伪劣商品无法立足市场。再次正确处理专项整治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关系。明确整顿是手段,发展是目的,通过整治,促进发展,坚持边整顿边规范,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着力研究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牵头作用,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委、**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联合办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基层工商所肩负着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是把好市场准入的“守门员”,是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是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士。时代赋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神圣的历史使命,应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市场的长效监管,为持扶持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我国生物农药的最新发展趋势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每年农作物病虫草害受害面积大约2亿公顷(次),每年需要生产和使用农药约25万吨(有效成份)。
生物农药具有生产原料来源广泛,对非靶标生物安全、毒副作用小、对环境兼容性好等特点,已成为全球农药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1 生产规模

  我国目前大约有200家生物农药生产企业。2004年登记的生物农药活性成分品种为140种,占我国农药总有效成分品种的15%;产品411个,占注册登记农药产品的8%;年产量12~13万吨制剂,约占农药总产量的12%;年产值约3亿美元,占农药总产值的10%左右,使用面积约4亿多亩次。目前,每年新研制成功和登记注册的生物农药品种以4%的速度递增。

  我国生物农药主要品种有Bt杀虫剂、农用抗生素、植物源农药、转基因植物、病毒类农药、真菌类农药、植物生长调节类农药,大宗产品仍以井岗霉素和Bt为主,从品种、剂型、质量和数量上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2001年国家计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中,天然植物源杀虫剂菊酯、年产6000吨“武大绿洲”系列生物病毒杀虫剂、真菌生防制剂、复合微生物活菌制剂和年产5000吨的寡聚糖生物农药5个生物农药项目获得批准。2002年又批准年产3000吨“安徽奥绿”系列生物病毒杀虫剂、年产1万吨宁南霉素、线虫生防制剂和年产3 万吨固体发酵Bt等生物农药项目。

  2 国内外研究热点及趋势

  中国生物农药的研究起始于50年代初,目前已拥有30余家生物农药研发方面的科研院所、高校、国家及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具备一定工作条件的研究单位,在生物农药的资源筛选评价、遗传工程、发酵工程、产后加工和工程化示范验证方面已自成体系。

  生物农药的主要发展趋势为:以基因重组为核心的战略高技术竞争日趋激烈,关键技术创新显著加快,最新分子生物学手段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生物农药研发中去,转基因生物农药新品种不断涌现;其研发和应用向更安全和更环保方向发展;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生物农药产业已成为涉农工业最具前景的发展领域。

  通过研发安全、高效、环境友好型的、多功能的生物农药新品种,突破生物农药基因工程与发酵工程关键技术,对生物农药的制剂加工、产品质量、环境行为等一系列问题开展研究,为保障农产品安全,保护人类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2.1 细菌、病毒类杀虫剂

  国内外主要以苏云金杆菌(Bt)为主。Bt杀虫剂研究在我国始于50年代,年产量约4万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品的发酵和制剂水平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国外生产已广泛采用高效广谱的工程菌株,发酵水平较高,发酵产品回收率高;剂型多样,有粉剂、可湿性粉剂、悬浮剂、浓水剂、油乳剂、乳油、颗粒剂、片剂、ES(Emulsifiable suspension)、缓释剂、生物包被剂等。而国内大部分生产菌株为Bt苏云金杆菌(Bt)k类型,产品剂型仅有可湿性粉剂、悬浮剂2种;液体发酵工艺主要采用批式发酵技术,后提取技术采用离心浓缩工艺,导致发酵液中增效因子等有效成分大量损失。此外,我国目前的喷雾干燥设备也制约了产品回收率的提高。采用基因工程技术构建药效稳定,防治面较广的Bt工程菌剂,是当前Bt生物农药发展的新趋势。

  对目标害虫有持续控制效果的昆虫病毒杀虫剂的研究始于70年代。上世纪棉铃虫的暴发,促进了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杀虫剂的发展。我国登记注册的15个病毒杀虫剂中有12个是棉铃虫核型多角体病毒,可见目前我国昆虫病毒杀虫剂品种单一。

  新型杀虫微生物制剂:以叶甲类鞘翅目害虫、甜菜夜蛾等鳞翅目害虫为主要防治对象,进行高效广谱Bt制剂的研制和应用研究。充分利用我国极其丰富的微生物资源,分离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应用价值的新的抗虫和抗病蛋白基因。通过杀虫蛋白基因组合,分子进化、不同结构域中氨基酸定点诱变、融合、互换等分子设计手段进一步提高杀虫毒力,扩大杀虫谱。

  2.2 农用抗生素

  我国农用抗生素占生物农药总产量的90%,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用化的新农抗品种较少。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先后筛选报道了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抗品种,其中杀虫抗生素有戒台霉素,杀菌抗生素有宁南霉素等,但目前已实用化的品种仅宁南霉素一种。我国目前杀虫、杀菌抗生素类农药29种,120个产品,生产厂家约100个,年产制剂8万多吨,是生产农用抗生素的大国, 但至今尚未创制出有影响力的新农抗品种。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80年代发现最有影响力的新的杀虫抗生素Avermectin和除草抗生素Phthoxazollin,90年代发现最有影响力的新的杀虫抗生素Spinosad和杀菌抗生素Strobilurin。其中Avermectin被美国默克等公司开发成目前世界上最好的产品,Phthoxazollin被作为先导化合物合成出目前最好的除草剂-草甘膦系列;Spinocad和Strobilurin正在开发中,有望成为世界上最好的生物杀虫剂和杀菌剂。

  我国“九五”期间登记的宁南霉素,其发酵工艺尚需进一步完善。中生菌素对水稻白叶枯等多种细菌性病害防效显著,目前尚只有水剂和可湿性粉剂两种,还不能满足不同作物和不同生态环境应用需要。

  研制一些针对性强的化学修饰技术,重点改造一些天然的农用抗生素的结构,以增加其用途或提高其药效;加强老品种的研发,通过代谢工程显著提高井冈霉素、南昌霉素和梅岭霉素等的产量,使井冈霉素产生菌的产量超过现有工业生产菌株;通过基因簇系列敲除获得只产生南昌霉素或只产生梅岭霉素的工程菌;利用丰富的抗生素基因资源,通过组合生物合成定向获得新活性衍生抗生素。利用发酵工程技术研究农用抗生素发酵代谢规律,获得大幅度提高发酵水平的新工艺和新剂型加工工艺。

  近几年来对海洋微生物、昆虫病原细菌肠道微生物的研究获得了一定进展,这两类特异生境的微生物能产生特异杀虫或抑菌代谢物。结果表明,嗜线虫致病杆菌北京变种产生的异香豆素衍生物对马铃薯晚疫病、番茄晚疫病、白粉病等重要病害有较好的控制作用。

  2.3 真菌类制剂

  昆虫病原真菌对解决害虫的抗药性问题极具潜力。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国外已有40多个真菌杀虫剂注册登记且大面积应用。开展昆虫病原真菌资源收集、毒力菌株筛选、杀虫真菌侵染机理以及利用基因工程进行毒力菌株改造等方面的研究工作。通过农杆菌介导转化真菌技术,将克隆到的分解昆虫外壳的蛋白酶和几丁酶基因导入白僵菌。筛选对蚜虫等刺吸式害虫防治效果明显提高的重组菌株。建立以蜕皮激素(Ecdysone)为诱导物的调控系统,筛选能在较低湿度与不同温度下促进杀虫真菌孢子萌发与侵染、提高杀虫真菌货架寿命的辅助剂,基因工程技术已成为高效的杀虫真菌菌株选育手段。

  在杀虫真菌农药中,白僵菌研究历史最长,研究队伍最大,每年应用于防治松毛虫和玉米螟面积达1千万亩以上,杀菌真菌农药主要有木霉菌等。自上世纪30年代发现木霉菌对植物病害的防治作用以来,它是研究最多,应用面积最大的真菌杀菌剂,目前产品主要是采用液固两相发酵生产分生孢子。20世纪90年代末期,美国研究出的液体发酵产厚垣孢子工艺有望为木霉菌产业化提供新途径。开展木霉菌产厚垣孢子调控机制研究,进行担子拟青霉等高效菌株筛选和工程菌株的构建,为真菌发酵工艺突破提供技术支持。

  2.4 新型植物激活蛋白

  有关激发植物免疫抗病和增产作用的蛋白激活剂的研究,已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重视。2000年由美国EDEN公司从细菌源过敏蛋白中开发出的康壮素(Messenger)农药产品,在美国获得登记,被EPA列为免检残留的农药产品,准许在所有作物上使用。现已在美国、墨西哥等国的烟草、蔬菜和水果上广泛应用。2004年经我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ICAMA)审定通过,康壮素取得了农药临时登记证,首批推荐在番茄、辣椒、烟草和油菜上使用。

  目前国内正在研发的有Activator和HarpinXo,目前我国已成功分离和获得了多个植物激活蛋白基因工程菌株。田间试验表明,激活蛋白农药对多种植物病毒病害防效可达70%和增产10%以上, 2004年该成果已通过了农业部成果鉴定,达到同类研究的国际先进水平。

  2.5 生物化学及新型激发子类农药

  上个世纪80年代,学者们发现来源于真菌及植物细胞壁的甲壳素等物质能开启植物中多种信号传导途径,作为一类全新的生物激发子(含寡糖、糖蛋白、多肽和脂肪酸等类物质)生物化学农药的研发、生产及应用已引起国外科技界及国际跨国大公司的高度关注。中国具有丰富的寡糖等生物激发子的资源及研发优势,应高度重视,寡聚糖生物农药不但能十分有效地控制烟草花叶病(防效72%)等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病害,同时可明显提高产量10%~30%。

  最新昆虫生化(消化)酶抑制剂研究表明:小分子蛋白和有机脂肪酸(透明质酸)对昆虫生化(消化)酶具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导致昆虫死亡,还具有兼抗线虫、真菌、细菌和病毒的作用。

  3 大力发展生物农药可行性分析

  (1)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我国是一个生物资源大国,拥有全球10%的生物遗传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拥有动植物、微生物约26万种,还有着其他国家少有的丰富的人类遗传资源。目前我国保存的农作物种质资料种类达30余万份,位居世界第一,为我国发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提供了丰富材料。这种优势是不可替代的,也是具有独占性的。

  (2) 环境保护和市场需求。据农业部统计,我国农作物病虫害常年发生面积60亿亩左右,每年损失粮食1600万吨,每年需要生产和使用80多万吨化学农药制剂。其中80%为高毒农药,导致20%以上果蔬和10%以上粮食农药残留超标。因此,发展生物农药产业对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们的生命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都十分重要,将为我国农产品出口创造十分有利的条件,极大地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规划到2015年生物农药占所有农药的份额将由现在的10%增加到30%。

  针对中国入世,发达国家纷纷调整提高了产品进口的技术门槛,农产品受到的影响首当其冲。欧盟于2003年12月31日起正式禁止320种农药在欧盟销售,其中涉及我国产农药达60多个品种,其中杀虫剂31种,其它为杀菌剂和除草剂等,此类农药在我国的生产量和使用范围已具有一定规模。因此,生物农药的研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其研发将有效地实现农产品的优质安全生产,提升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扩大我国农副产品外销市场,推进绿色农业产业的发展。

  (3)研究队伍不断成长。在生物农药技术领域,我国形成了一支水平较高的研发队伍和相当的工作基础,创新和开发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国有30多家生物农药研究机构,约200家生物农药生产企业,生物技术研发人员有2万人,每年还有约4600名生物技术专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毕业加入这一行列。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和有一定竞争力的研究队伍。

  (4) **政策的支撑。我国**非常重视发展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1996年《中国21世纪议程》将生物农药的研发列入首批入选项目。1998年,《2116工程项目》也将生物农药、微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微生物降解制剂列入首批重大项目发展规划。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有机食品发展中心也相继成立。北京、福建等省市已建立无公害生产条例,明确规定蔬菜生产禁止使用剧毒和部分高毒农药。

  4 我国生物农药发展方向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生物农药在我国整个农药行业中所占份额相当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针对目前我国生物农药发展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建议:一是从经济和社会效益双重角度考虑其发展前景,对生物农药的发展给予政策倾斜,加大研发资助,对企业减免税费等,而对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化学农药应该禁止或限制使用。二是应当推动资源优势整合,集成创新,在全国形成若干个既具有开发能力又能规模生产的大型生物农药企业,逐步形成多品种结构的生物农药产业发展格局。三是企业和农技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对生物农药的技术推广,使农民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农药的使用技术。

成都市大型农资批发市场在哪里啊?

成都农药批发市场

请教高人:我是武汉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想调动到深圳的事业单位,应该走什么流程,是不是很难?

难度比较大,主要是接收单位的一把手要同意才行

农资产品税率多少

  这个问题可以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一、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
  二、购进农产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均适用本办法。
  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3、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时对上一年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调整。核定的进项税额超过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核定的进项税额低于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其差额部分应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将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二)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三)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农产品单耗数量、农产品耗用率和损耗率统称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以下称扣除标准)。
  五、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应合并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六、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七、本办法规定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八、省级(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机关应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核定方法顺序,确定试点纳税人适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方法。
  九、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十、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准确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从相关科目转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未能准确计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十一、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十二、试点纳税人在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适用的扣除标准:
  (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公布的全国统一的扣除标准。
  (二)省级税务机关商同级财政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后公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扣除标准。
  (三)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的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十三、试点纳税人扣除标准核定程序
  (一)试点纳税人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扣除标准核定程序:
  1、申请核定。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2012年为7月15日前)或者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申请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2、审定。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给省级税务机关。
  省级税务机关应由货物和劳务税处牵头,会同政策法规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扣除标准核定小组,核定结果应由省级税务机关下达,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核定结果。未经公告的扣除标准无效。
  省级税务机关尚未下达核定结果前,试点纳税人可按上年确定的核定扣除标准计算申报农产品进项税额。
  (二)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十四、试点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根据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核定的扣除标准有疑义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自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或者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扣除标准申请,并提供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十五、试点纳税人在申报期内,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的纳税申报资料外,还应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见附表)。
  十六、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扣除情况的监管,防范和打击虚开发票行为,定期进行纳税评估,及时发现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
  附: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doc

  附件2:

  全国统一的部分液体乳及乳制品扣除标准表
  扣除标准

  产品类型
  原乳单耗数量(吨)

  超高温灭菌牛乳(每吨)
  1.068

  超高温灭菌牛乳(蛋白质含量≥3.3%)(每吨)
  1.124

  巴氏杀菌牛乳(每吨)
  1.055

  巴氏杀菌牛乳(蛋白质含量≥3.3%)(每吨)
  1.196

  超高温灭菌羊乳(每吨)
  1.023

  巴氏杀菌羊乳(每吨)
  1.062

高分求助!农药登记中的克/公顷怎么换算成PPM

楼上讲的很清楚了。 你这里缺少一个换算的过渡数据,那就是一公顷喷多少水,这个我也不是很专业,我们家一亩地喷洒农药一半是用100-120斤水,一公顷等于15亩,用水大约1500–1800斤,就是750–900千克。

一公顷按1000千克水计算,如果一公顷需要1千克,那么就是1千克溶于1000千克水。浓度就是1000ppm,这里把1000克每公顷算成ppm就是1000ppm.

见笑见笑。

农药对人体有什么危害?

农药中毒引起的头痛头晕有哪些特点,该如何防治?

几乎所有的农药都可引起中毒。常见的农药有以下几类:有机磷类、有机氮类和有机氯类。根据发病缓急,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虽然不同的农药中毒临床表现不同,但几乎所有农药中毒都可引起头痛头晕。 有机磷类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失眠、发热、烦躁、错觉、幻觉、言语不清、抽搐、昏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多汗、流涎、尿潴留、支气管痉挛、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呼吸困难、心率减慢或加快、血压升高(严重时下降)、面色苍白等。病人呼气中带有特殊的大蒜味。 有机氮类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精神萎靡、四肢无力、恶心、呕吐、昏睡、皮肤黏膜发绀、尿频、尿急和血尿等。 有机氯类中毒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流涎、腹痛、腹泻等;随后出现头痛、头涨、头晕、震颤。肢体活动不协调;严重者可发生肌肉痉挛、全身抽搐、昏迷、高热、呼吸和循环衰竭。 慢性农药中毒常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失眠、畏食、震颤、多发性神经炎和心肝肾等器官损害。 农药在农业生产者中具有重要作用;早日常生活中,有时为了驱灭害虫也使用驱虫剂;无论哪种情况,都有可能引起中毒;因此在接触或使用这些药物的过程中,需要有预防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至于**者服用农药,通常预防难度很大,特别是那些有明显隐藏**企图的患者;如果一旦发现亲属中有些出现**可能的人,及时送往医院求医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无论哪种农药中毒都应该立即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并迅速送往医院,否则可能危及生命。

知道有人售假农药,但没有证据,我应该打什么电话举报

12315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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