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虫螨腈登记证PD20172150-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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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2150 首次批准日期: 2017-9-19 有效期至: 2027-9-18
农药名称: 虫螨腈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06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虫螨腈 chlorfenapyr 24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葱 蓟马 15-2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14-20毫升/亩 喷雾
芦笋 蓟马 30-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若虫期、蓟马始发期施药,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大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芦笋上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3天。
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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