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磺隆登记证PD20171942-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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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94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9-19 有效期至: 2027-9-18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沃野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7.5-1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抛秧返青后施药(抛秧后7-15天),拌细土均匀撒施于田间,用药前灌3-5厘米深的水层(水层不能淹没秧心)。施药后保水5-7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3.本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吡嘧磺隆是一种高效磺酰脲类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迅速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的一直杂草茎叶的生长及根的伸展,然后全草枯死。对水稻安全,杀草谱广,对莎草及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该产品对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相当敏感,施药时注意避开。2.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藕田、荸荠田等。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剩余的药液和清洗器械的水不得倒入河流;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废弃物应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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