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3 | 有效期至: | 2027-9-12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5-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大豆苗后早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能有效地防除夏大豆田中多种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水稻、小麦、玉米、甘蔗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旱田茎叶处理剂,对春大豆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本品与激素类除草剂有拮抗作用,不能混用。2、本剂在高温、干旱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会在局部出现接药斑,但以后长出的新叶发育正常。3、注意不让本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排入鱼塘和其他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等,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操作后,用肥皂将脸、手等暴露部位皮肤洗净,并用清水漱口。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保管。勿与食品、食具、饲料、饮料、种子同贮同运。2、避免儿童及畜、禽接触,并加锁。3、远离火源和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