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16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8-21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 农药名称: | 氟啶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0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啶胺 | fluazinam | 500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辣椒 | 疫病 | 29-33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
| 产品性能 | |||
| 本剂为吡啶类杀菌剂,对鞭毛菌类、半知菌类引起的病害有良好的防治效果。主要用于防治辣椒疫病。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本剂前要充分摇匀。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喷药时请将药液均匀地喷雾到植株全部叶片的正反面,以保证药效。3、不要随意与肥料、其他农药等混用。如果必需和其他产品混用,务必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4、施药时,要穿戴作业服,施药后注意要立即清洗手足脸并换下作业服。 5、有过敏病史者,应禁止施药及禁止进入施药地。 6、不宜在温室使用本药剂。7、本药剂对鱼及水生动物有毒,应避免将药液飞散、流入鱼塘、河流及湖泊,不得在以上水域清洗喷药工具。8、孕妇及儿童禁止接触该药剂。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严格按照本标签规定的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所有内容单独使用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接触该药剂后请更换衣服,如果药剂进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冲洗;如误服,请用水充分漱口后,并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