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源农药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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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农药对种子发芽有影响吗
封闭农药对种子发芽有影响,使用农药不当,如使使用浓度过高、施药不均匀、施药时间不当、施药时树苗生育期不安全等都可能造成伤害。
打封闭型除草剂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了解除草剂在土壤中的移动性。不易被水带走、容易被土壤吸附的除草剂除草效果好,不易伤害作物种子。
二要掌握除草剂的防除对象。例如,乙草胺对可禾本科杂草有效,而莠去津对阔叶杂草效果好,因此,这两种除草剂可混合后进行封闭处理。
三要强调整地质量。整地好坏对药效影响很大,土地平整均匀有助于除草剂在土壤表面的均匀分布和完整覆盖,蠡玉药效发挥。黄淮海地区玉米多为贴茬免耕播种,由于麦茬的影响,使用封闭型除草剂药效较差。
四要根据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和墒情决定除草剂的用量。有机质含量高、土壤颗粒较小的壤土或粘性土壤对除草剂的吸附性强,可适当提高用量;反之,有机质含量较低的沙土对除草剂的吸附性差,应适当降低用量。
田间试验观察记载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基本情况的记载:1.试验田概况:试验地点、海拔、地形、土质、肥力、槎口、播种前整地过程,施肥、灌水等情况。2.播种情况:播种时间、工具、行 距、播量、深度,种子处理情况。3.需观察的作物生育期间的气象条件和影响小麦生育的特殊气候(如高温、严寒、干旱、风沙、暴雨等发生时间、程度及其对需观察的作物生育的 影响)。4.田间栽培管理情况:追肥、灌水、防治病虫、中耕除草等作业的时间、方式、次数、数量等。
申请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要做哪些程序?请详解
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
田间小区试验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植物种类、有害生物、有益生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研究农药在应用上的各种效应,鉴别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的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评价农药的使用与推广价值所必须的步骤,是新农药室内试验过度到大田实际应用的中间纽带。为了正确评价一种农药,使药效资料符合农药登记的要求,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可比性,并要与国际上的试验方法取得一致,以便交流,田间药效试验应按着统一的试验程序,严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内容力求
全面。试验单位和地点应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一安排。
1)每一个新研制的农药、新剂型应在我国不同气候条件,具有代表性的耕作区完成两年以上的田间小区药效试验。
2)试验地选择:
试验地是田间小区药效试验的最基本条件,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试验地,要求地势平坦,土壤类型、肥力基本一致,作物种植和管理水平一致,排灌方便的田块,并应记录灌溉的方法,时间及水量。不要将试验地选在树林、房屋、河流、池塘及大路边的田块。否则会影响试验的代表性。
3)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的选择:一般来说,新农药、新剂型在进入田间小区试验之前,基本掌握了它的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为了获得理想结果,应选择敏感品系作物进行试验,创造和提供有利于防治对象发生的条件。也
就是说该药的防治对象是什么,选择的防治对象的寄主(为害作物)是什么。根据这些来选择在哪种作物上进行试验。所选择的作物应该有防治对象发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创造发生的条件),否则没有防治对象试验无法进行,防治对象的发生程度一般中等偏重且发生均匀为宜。
4)田间试验小区设计:
试验药剂应选择三个不同的试验剂量,对照药剂可使用一个常用剂量,也就是用当地推广使用的有效计量。对照药必须选用已登记注册过的产品,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剂型和作用方式接近于试验药剂。试验同时要设有只喷清水的空白对照,共五个处理。
试验小区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随机排列,每个处理最少4次重复。一种单剂的田间试验不得少于20个小区。
小区面积:各种试验的要求不一样,应该按着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规定的面积执行。但应注意试验地周围及小区之间应该留有保护行。
5)施药方法:施药方法应与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采用常用器械施药,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如果是喷雾,使用的药剂要做到正反面均匀周到,否则会直接影响药效结果。
施药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试验药剂的种类、理化性质、生物活性等特点以及作物生长特点,病虫害发生规律,自然环境因素和试验的具体要求等来决定。例如:速效性好和持效期长的药剂,调查时间就不能相同,后者就应该延长调查时间并增加调查次数。
药剂剂量的表示方法:试验报告中药剂使用剂量应以公斤或升/公顷的制剂量表示,也可以用克(有效成分)/公顷,果树则应用毫克/公斤表示或用稀释倍数表示。
在试验中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非靶标生物要使用其它药剂处理,应对所有的试验小区(包括空白对照)进行均一处理,且要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尽量使用作用方式不同的药剂,使其干扰因素保持在最小程度,并在试验报告中提供这类施药的准确记录。
防治水稻纹枯病哪种农药最好用
纹曲宁
生物农药,效果好,也安全。
还有井冈霉素,己唑醇,多菌灵等等都可以。
怎样防治草莓灰霉病?
草莓灰霉病
合理使用农药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理使用农药应遵循以下原则:对症下药、适期施药、采用合理的用药量和用药次数、选用适当的剂型和施药方法、轮换用药、混合用药、看天气用药。
农药应用需遵循的原则:
一、防病低浓度,治病高浓度。
这是农药科学使用的第一原则,也就是说,即使治病也不能浓度过高,否则易产生抗药性和药物浪费,同时也易产生药害。
二、交换用药,混合用药。
一种农药效果再好,也不要在一茬作物上使用超过3次以上。最好2-3种具有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混用。不同的作用机理和作用方式既增加了防治的效果,又降低了病虫草害的抗药性。当然,也可以同时加上一种或几种营养、防病、提高免疫力的叶面肥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三、均匀喷施,定量用药。
喷雾器的压力要足,雾化要好,喷出的是雾而不是雨。喷药是要喷施叶片两面和茎秆,做到细致均匀,不能漏喷或重喷,以免造成防治效果不佳或农药药害;不能将两喷雾器或三喷雾器的药加到一喷雾器里喷施,这样无形中加大了浓度;更不能该喷三喷雾器才能到位的,为了省事,只喷了两喷雾器,甚至一喷雾器。否则,治病冶虫效果差,甚至越打越严重。
四、喷药时适当增加优秀展着剂,以提高防治效果。
优秀展着剂就是通过提高喷洒的药液在植物茎叶和害虫、病原菌体表的湿润和展开能力,从而充分发挥药效的助剂。有些也可叫表面活性剂,可降低水的表面张力,增加水溶液或水悬液在茎叶和虫体表面的湿展能力。有些害虫体表有蜡质层,水难以湿润和展着,加上了展着剂以后药剂就能更快地侵入害虫体内,防治效果大大提高。常见的展着剂如:有机硅、渗展宝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2006)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管理办法 (**令第14号1999年12月28日发布)
(一)第十六条删去。
(二)第十八条删去。
(三)其他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种畜禽管理条例》办法(**令第38号2001年12月27日发布 )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区地方畜禽品种的认可及新品种的鉴定命名,应当经审委会评审认可后,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跨自治区的畜禽品种的认可与新品种的鉴定命名,由审委会初审,报国家畜禽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
经认可的畜禽品种,由批准单位颁发品种证书,予以公布,并列入国家或者地方畜禽品种志。”
(二)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前款(二)项所列中试、区域试验必须经审委会审定。”
(三)第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审委会决定受理的,应当于受理后2个月内提出审定意见;对审定通过的 , 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第十七条修改为“畜禽新品种一经公布命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其名称;确需更改的 , 由审委会审议同意后公布。”
(五)第十八条修改为“未经审委会审定和批准公布的畜禽品种,不得生产经营、推广、报奖、作广告。”
(六)第十九条修改为“畜禽品种在生产推广过程中,如发现不可克服的缺陷,由审委会提出停止生产、推广建议 , 并予公告。”
(七)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推广未经国家或者自治区审委会认可和批准的畜禽品种的。”
(八)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删去,修改为“建立孵化厂(户)、配种站(点) 、种畜禽经销点由所在地县级人民**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报自治区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宁夏回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宁政发〔1986 〕126号1986年9月23日发布 )
第十三条 第(一)项修改为:“狩猎计划必须向自治区林业管部门备案,重大狩猎计划必须同时向自治区人民**备案。”四、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令第48号2002年8月15日发布)
第十四条 第三款修改为:“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理机构应当参加并签署意见。”五、宁夏回族自治区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令第23号2000年12月30日发布)
第七条 第(四)项修改为:“屠宰从业人员持有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核发的健康证明,屠宰技术人员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屠宰技术人员合格证书。”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管理办法》等5件自治区人民**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申请农药田间药效试验要做哪些程序?请详解
田间药效的试验要求:
田间小区试验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植物种类、有害生物、有益生物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研究农药在应用上的各种效应,鉴别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的效果,对作物的安全性,对有益生物的影响及对环境的影响,是综合评价农药的使用与推广价值所必须的步骤,是新农药室内试验过度到大田实际应用的中间纽带。为了正确评价一种农药,使药效资料符合农药登记的要求,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可比性,并要与国际上的试验方法取得一致,以便交流,田间药效试验应按着统一的试验程序,严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内容力求
全面。试验单位和地点应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统一安排。
1)每一个新研制的农药、新剂型应在我国不同气候条件,具有代表性的耕作区完成两年以上的田间小区药效试验。
2)试验地选择:
试验地是田间小区药效试验的最基本条件,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试验地,要求地势平坦,土壤类型、肥力基本一致,作物种植和管理水平一致,排灌方便的田块,并应记录灌溉的方法,时间及水量。不要将试验地选在树林、房屋、河流、池塘及大路边的田块。否则会影响试验的代表性。
3)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的选择:一般来说,新农药、新剂型在进入田间小区试验之前,基本掌握了它的试验作物和防治对象,为了获得理想结果,应选择敏感品系作物进行试验,创造和提供有利于防治对象发生的条件。也
就是说该药的防治对象是什么,选择的防治对象的寄主(为害作物)是什么。根据这些来选择在哪种作物上进行试验。所选择的作物应该有防治对象发生(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创造发生的条件),否则没有防治对象试验无法进行,防治对象的发生程度一般中等偏重且发生均匀为宜。
4)田间试验小区设计:
试验药剂应选择三个不同的试验剂量,对照药剂可使用一个常用剂量,也就是用当地推广使用的有效计量。对照药必须选用已登记注册过的产品,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其剂型和作用方式接近于试验药剂。试验同时要设有只喷清水的空白对照,共五个处理。
试验小区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随机排列,每个处理最少4次重复。一种单剂的田间试验不得少于20个小区。
小区面积:各种试验的要求不一样,应该按着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规定的面积执行。但应注意试验地周围及小区之间应该留有保护行。
5)施药方法:施药方法应与科学的农业实践相适应,采用常用器械施药,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如果是喷雾,使用的药剂要做到正反面均匀周到,否则会直接影响药效结果。
施药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试验药剂的种类、理化性质、生物活性等特点以及作物生长特点,病虫害发生规律,自然环境因素和试验的具体要求等来决定。例如:速效性好和持效期长的药剂,调查时间就不能相同,后者就应该延长调查时间并增加调查次数。
药剂剂量的表示方法:试验报告中药剂使用剂量应以公斤或升/公顷的制剂量表示,也可以用克(有效成分)/公顷,果树则应用毫克/公斤表示或用稀释倍数表示。
在试验中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非靶标生物要使用其它药剂处理,应对所有的试验小区(包括空白对照)进行均一处理,且要与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分开使用,尽量使用作用方式不同的药剂,使其干扰因素保持在最小程度,并在试验报告中提供这类施药的准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