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噻苯·敌草隆登记证PD20171642-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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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64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8-21 有效期至: 2027-8-20
农药名称: 噻苯·敌草隆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4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敌草隆 diuron 180克/升
噻苯隆 thidiazuron 36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脱叶 10-12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新疆地区施用本品应于有效棉铃基本成熟、棉株进入自然衰老、营养生长进入停滞发育期(可根据棉花有效棉铃成熟度确定最佳脱叶时期)施药;其它地区应于棉花自然吐絮率达到40%左右施药。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后2天内降雨会影响药效,用药前应注意天气变化。4.每季最多施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两种脲类农药混合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通过促使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及抑制光合作用,使叶片枯萎脱落。做棉花脱叶剂。具有促使棉花叶柄与茎之间的分离组织自然形成而落叶。有利于促使棉铃提前吐絮,提高棉花品质,提高霜前花比例。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及暴露部位皮肤。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应立即用干布拭去农药,再用肥皂和清水洗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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