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虫·异丙威登记证PD20171604-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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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60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8-21 有效期至: 2027-8-20
农药名称: 乙虫·异丙威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虫腈 ethiprole 10%
异丙威 isoprocarb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30-4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仅限水稻灌浆期使用,按照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2.使用本品前后10天内不能使用除草剂敌稗,以免发生药害。3.本品对薯类有药害,不宜在薯类作物上使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乙虫腈和异丙威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二者混配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含有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吞噬或吸入均有毒。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和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对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3.对鱼类、虾蟹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或废液污染水源地。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4.不得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使用前后10天不可使用敌稗,以免发生药害。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大量流汗、瞳孔缩小、腹痛等。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如判定为异丙威中毒,阿托品为特效解毒剂。重症时,可静脉注射硫酸阿托品或输氧,不可让中毒者服用吗啡和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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