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铵盐登记证PD20121066-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66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12 有效期至: 2027-7-11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中诺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5%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71.5%。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6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145-186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防除。对柑橘园杂草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并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4.清洗喷药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