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苯甲·丙环唑登记证PD20121015-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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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1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7-2 有效期至: 2027-7-1
农药名称: 苯甲·丙环唑 毒性: 低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15%
丙环唑 propiconazol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纹枯病 15-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孕穗到破口期喷第一次药,抽穗后5-7天喷第二次药。每亩用水量为45-60公斤,均匀喷雾。间隔10天,连续喷药2-3次。2.施药时田间保持5-7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水5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广谱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施药人员穿戴干净的防护用品,操作时避免吸烟、喝水和进食,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用清水和肥皂洗净接触药物部位。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敏感,禁止在鱼塘、水产养殖区附近使用。残剩药液需妥善处理,不得在水域或池塘清洗施药器械。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4.未用完药应及时密封,废弃包装物及时处理,深埋或焚毁,以免污染环境。5.本品不可与强碱物质混用。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为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催吐,并及时携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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