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丙溴磷登记证PD20121001-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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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10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2-6-21 有效期至: 2027-6-20
农药名称: 甲维·丙溴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0.2%
丙溴磷 profeno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40-8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40-8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二化螟、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兑水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 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维盐与丙溴磷复配制剂,甲维盐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丙溴磷为三元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有较好的渗透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两者复配对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在鸟类保护地区、蚕桑地区、养蜂地区及开花植物禁止使用,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3、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本品对苜蓿、高粱、玉米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为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若判定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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