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登记证PD20120999-广东大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99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6-21 有效期至: 2027-6-20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大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7%。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 abamectin-aminomethyl 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甜菜夜蛾 3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甜菜夜蛾害虫发生时,在低龄幼虫盛期傍晚施药,按推荐浓度均匀喷雾,如有必要5-7天后再喷一次。 2.在低温季节,宜在白天暖和时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维苯甲酸盐是以胃毒作用为主,具有触杀作用,对植物表面有较强的渗透性,药效较快、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是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2、本品以甲维盐为主要原料,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 3、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品对眼睛呈轻度至中度刺激,施药时需戴口罩,穿长衣长裤,并保护好眼睛。施药后要用温肥皂水洗净裸露皮肤。 5、本品对鱼和家蚕剧毒,对蜜蜂高毒,禁止在养蜂、养蚕和养鱼场所用药,施药器械和废旧容器的清洗,以及残剩药剂的处理切不可污染水源。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7、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中毒表现为头痛、恶心、瞳孔放大、抽搐、昏迷等症状。中毒应按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若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5分钟。若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