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70047-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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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047 首次批准日期: 2017-5-31 有效期至: 2027-5-30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珠海凯中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备注: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中山凯中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旋出蚊香液的瓶盖,将瓶子拧紧在电加热器上,接通电源(220V电源),保持芯棒向上,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可使用。蚊香液用完后,请购买补充装更换。
产品性能
采用拟除虫菊酯原药制成,1瓶(45毫升)可持续60晚(以每晚使用8小时计)有效驱蚊,保护不受蚊子叮咬,是家居驱蚊的好帮手之一。
注意事项
本品与灭害灵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效果更佳。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低温)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曝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远离儿童,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严禁猛烈撞击,且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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