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701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5-30 | 有效期至: | 2027-5-29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绵蚜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害虫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本品对苜蓿和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苹果树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由两种相互增效协同作用的有效成分组成,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幼虫,苹果树绵蚜。 |
| 注意事项 | |||
|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本药剂。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