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120827-河北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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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8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2-5-22 有效期至: 2027-5-2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0-1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对烟草、莴苣、瓜苗及某些樱桃品种较为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本品应于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用水40-60公斤,均匀喷雾。*气温高于28℃,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药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期均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6.用过的空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贱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送医院急救,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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