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气雾剂登记证WP20120079-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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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079 首次批准日期: 2012-4-18 有效期至: 2027-4-17
农药名称: 驱蚊气雾剂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气雾剂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距离皮肤15至20厘米处,缓慢喷洒适量产品并涂抹均匀。用于脸部时:将本品喷于手掌并均匀涂抹于脸部,避开眼部。勿直接用于脸部。勿接触眼睛和嘴部。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避蚊胺(DEET)为有效成分;有效驱蚊长达6小时。
注意事项
皮肤过敏者禁用。切勿撞击。远离火源使用。用后洗手。本品含酒精,对其过敏者禁用。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勿用于皮肤破损处。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勿触及眼睛、嘴及受伤皮肤;若触及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若刺激持续,携本品就医。若有误食,不要催吐,大量饮水并及时就医。如皮肤过敏,请停止使用并用水清洗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为酒精配方,易燃,远离火源。远离儿童及宠物。避免接触塑料、皮革、家具及合成纤维。贮存在阴凉干燥处,温度不能超过50度。勿受日晒,远离火源、热源。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共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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