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70027-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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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0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7-3-9 有效期至: 2027-3-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30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瓶盖,将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即可。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新的蚊香液。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最佳。
产品性能
本品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与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2.用后洗手。3.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4.蚕室及其附近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若不慎吸入或误食,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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