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啶虫脒登记证PD20120336-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336 首次批准日期: 2012-2-17 有效期至: 2027-2-17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低毒

剂型: 微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啶虫脒 acetamiprid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蚜虫 2000-3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蚜虫发生危害的春梢和秋梢生长期(5月至9月)进行喷雾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喷施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氯化烟碱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速效性好,残效期较长。作用于昆虫神经结合部后膜,通过与乙酰受体结合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由于作用机制独特,能较好地防治苹果树蚜虫。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避免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产生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7.本品对蜜蜂、鸟、水蚤、家蚕和天敌赤眼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饮用水水源附近禁用。注意对鸟和天敌的保护。8.在苹果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催吐、洗胃、导泄,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倒置,注意防雨防潮。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