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甲维·氟啶脲登记证PD20170216-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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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0216 首次批准日期: 2017-2-13 有效期至: 2027-2-12
农药名称: 甲维·氟啶脲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溧阳中南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啶脲 chlorfluazuron 10%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emamectin benzoate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25-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间隔7~10天。视虫害必要时进行第2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活性较高的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和触杀作用为主,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同时该药还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喷药时要使药液润湿全部枝叶,才能发挥药效;适宜施药时期较一般有机磷、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提早3天左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并及时携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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