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胺 ·烯禾啶登记证PD20120135-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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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1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29 有效期至: 2027-1-28
农药名称: 氟胺 ·烯禾啶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2.5%
烯禾啶 sethoxydim 8.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35-1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田苗后1-2叶期,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稀禾啶复配而成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内吸传导性强。本品苗后使用,很快被阔叶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同时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致使杂草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3、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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