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甲嘧磺隆登记证PD20120013-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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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013 首次批准日期: 2012-1-5 有效期至: 2027-1-5
农药名称: 甲嘧磺隆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1-18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嘧磺隆 sulfometuron-methyl 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40-6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杂草芽前,芽后均可使用,即从杂草萌发前到萌发后的整个生育期内均可施药。最佳施药期为杂草快要萌发到萌发后草高5厘米以下或是人工除草后杂草又刚长出来的时候。南方约在2-4月,北方约在4-6月。2.每亩用本品40-60克,兑水30-40公斤,均匀喷雾处理。3.施药应选择无风、晴朗天气,并关注当地天气预报,确信未来可预报天数内天气是晴朗无风无雨天气。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灭生性除草剂,对绝大多数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和禾本科杂草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2.施药地块必须远离农地、水源处200米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地及水源。3.用药后的地块2年内不允许种植其他任何农作物,且地下水及附近地面水源均不得用于农业灌溉。使用过本品的非耕地如果要改作耕地,必须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安全后再大面积种植农作物。4.本品显效较慢,施药后6-8小时,杂草即停止生长。先是茎叶由绿变紫红,端芽坏死,直至全株植死,故施药后不要因显效慢,而重喷或人工除草。 5.本品不宜采用超低量或者航空喷雾。用药要均匀周到,严禁超量使用。6.施药时防止飘移药害,危害周围敏感作物。 7.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9.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器具必须专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10.特别提示:施药者(用户)须对天气意外可能导致的农用水源污染设计并实施应急预案,以防不测。施药地块必须远离农田、水源处,避免药剂随雨水或灌溉水冲刷到附近农田里造成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2.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如眼睛不慎接触此药,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如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洗净,如吸入、误服此药剂,勿用药物引吐,应饮用大量水催吐,所有中毒者应立即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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