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4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2-30 | 有效期至: | 2026-12-30 |
| 农药名称: | 敌百·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敌百虫 | trichlorfon | 3%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2500-3500克/亩 | 药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与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使用,使用时在作物根部开沟后撒入本剂,然后盖土,或拌细土后均匀撒施,土壤保持湿润效果更佳。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核果类、猕猴桃、玉米、高粱、豆类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开上述作物使用,以防产生药害。3、若遇连续干旱天气施药后灌适量水,效果更佳。 4、本品在花生播种期拌土施药1次。施药后应注意采取覆土等措施,避免鸟类接触药剂。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24小时。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有机磷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宜在幼虫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配制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使用本品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利血平等。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