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2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1-23 | 有效期至: | 2026-11-23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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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7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蚜虫 | 1.5-2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主要用于防治甘蓝蚜虫,在甘蓝蚜虫发生初盛时期开始喷药,用本品1.5-2克/亩为宜(有效成分为15.75-21克/公顷),亩喷药液45-60公斤,均匀喷雾。虫害发生严重时间隔10天再喷施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持效期较长。对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宜在强光下喷雾使用,以免降低其药效。2、本品对蜜蜂、蚕、鸟类毒性高,使用时注意避开花植物花期和桑树种植区,并禁止在桑园、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3、施药时应选择在早晚气温低时进行,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时需配戴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或经口鼻吸入,施药后立即清洗全身,更换衣物。5、应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6、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低毒。如果溅入眼内,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脱去沾有药液的衣服,用肥皂水洗涤被污染的地方;如吸入喷洒雾滴,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若病人呼吸困难,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