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10251-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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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251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15 有效期至: 2026-11-1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5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正常工作。使用时请始终保持蚊液瓶竖直向上。适用于12平米以下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2套以上产品。提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可有效抑制蚊虫Na+通道闭合,对蚊子具有良好的驱杀效果。配合榄菊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本品有四种规格:23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40小时;34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38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00小时;4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80小时。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 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注意通风。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先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再立即携此包装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避免火源和热源。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要倾斜和剧烈震动,以免药液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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