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铵盐登记证PD20111178-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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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1117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15 有效期至: 2026-11-15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华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7-28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草甘膦铵盐含量:55%。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150-300克/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于杂草出齐后8—12厘米高旺盛生长期施药,应尽量避免雾滴喷到柑橘树茎叶上,兑水量50公斤/每亩。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草甘膦为内吸性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
注意事项
1.该产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喷到果树的绿色部分,以免产生药害。并注意药液勿喷到附近其他作物上,果园间种作物勿用。2.施药后4小时内遇下大雨时会降低药效,应酌情重喷,施药后5天勿割草、放牧和翻地。3.药剂应用清水配置,浑浊泥水配药会降低药效。4.不可与取代脲类、三氯苯类、百草枯等混用,否则会降低药效。5.低温储存时会有草甘膦结晶析出。用前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重新溶解,才能保证药效。6.该产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在储存与使用时应使用塑料容器。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8.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9.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眼睛和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去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混和储存及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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