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2009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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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2009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蔬菜农药残留,是指在使用化学农药后,残存在蔬菜中的微量农药(包括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
  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第四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药经营及蔬菜生产环节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蔬菜用地的农药残留程度进行监测,对蔬菜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地标识、包装及建立生产记录档案等进行指导和监管,并应当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监督抽查。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蔬菜流通环节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中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卫生、环保、贸易、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
  各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区、县(市)、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蔬菜生产者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技术辅导,指导蔬菜生产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开展综合防治,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建立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
  蔬菜生产企业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配备相应的植保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蔬菜生产中农药使用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第六条 蔬菜质量安全实行追溯管理制度。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其提供的蔬菜如实出具追溯凭证,并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追溯凭证实行监督管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灭虫灯、防虫网等防治病虫害的技术措施;积极开发无公害、无污染蔬菜。第八条 禁止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下列农药及其混合配剂:
  (一)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甲基1605;
  (二)依法禁用的其他农药。
  本市范围内禁止经营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农药及依法禁止经营的其他农药及其混合配剂。第九条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农药经营单位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农药经营和使用的专业知识,并经市、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
  销售人员在销售农药时应当将使用说明书随货附送,并有义务向蔬菜生产者介绍农药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第十条 蔬菜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有关规定,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内容正确配药、施药,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用药次数,不得提高用药量,防止农药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第十一条 蔬菜生产企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应当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蔬菜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的日期。
  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应当保存两年。禁止伪造蔬菜生产记录档案。
  鼓励其他蔬菜生产者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第十二条 蔬菜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将其与蔬菜混载混放。
  包装农药的箱、瓶、袋应当按规定回收、处理。第十三条 施用过农药的蔬菜应当在安全间隔期满后采收、出售。
  对农药残留超标的本地蔬菜,由蔬菜产地的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蔬菜生产者暂停同批次蔬菜上市。

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2009修正)

农药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农药可以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危害作物生长的生物。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农药制剂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分析认为,在我国,农药制剂行业高度分散,国内最大的纯农药制剂生产商诺普信的市场份额大约在4%左右,行业集中度非常低。这导致国内农药市场无序竞争,整个行业始终处于产品同质、压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中。
分析还认为,水性化、颗粒化、控制释放、功能化和环保方向是农药制剂的发展方向。粉剂、可湿性粉剂将逐渐被水分散粒剂取代。乳油也逐步向环保型新剂型转化,将逐渐被水乳剂和微乳剂所替代。近年来中国的水乳剂和微乳剂发展较快,特别是自从2007年国际石油价格高达每桶140美元后更是发展迅速,国内开发潜力巨大。截至2009年12月底,国内农药企业的水乳剂和微乳剂登记294个产品(含不同企业重复登记),水乳剂和微乳剂市场发展前景明朗。现如今,中国登记的乳油产品中,还大量使用芳烃类溶剂,非常有必要进行水基化替代,而微乳剂更适合低含量的品种。
降低农药残留,保护环境是人们十分关心的课题。生物制剂是很有前途的。
近年来中国农药工业发展十分迅速,多年以来,中国农药产量一直位居世界第二位,2005年首次突破百万吨大关,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的农药生产大国。基于国内的原料配套、工艺、产业工人等配套升级,全球农药正在向中国转移。目前看来,转移正在加速进行中。而农药行业的高污染性决定了此行业本身具有集中生产性。国家的农药“十一五”规划也制定了组建20家大型农药企业、加大农药行业节能减排力度、产业加速向专业园区集中等产业政策。
  未来安全、高效、经济和使用方便的农药产品将成为市场的主流产品,绿色环保是农药行业发展的要求。未来几年中国农业生产每年需要农药均在30-35万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及环境意识的提高,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将逐步淡出市场,绿色农药将成为农民朋友的新宠,绿色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新观念和新潮流。高效、低毒、低残留是农药产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两大类——高效、低毒的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

蔬菜超标罚款多少钱?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比较黑心的商家,为了赚钱而昧了良心,在蔬菜买卖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导致这些蔬菜有可能会影响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这是十分严重的。
不合格蔬菜如何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合格蔬菜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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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食品安全的层次   
食品安全的含义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   
食品数量安全,即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够生产民族基本生存所需的膳食需要。要求人们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生活所需要的基本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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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食品质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营养,卫生方面满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质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毒,添加剂是否违规超标、标签是否规范等问题,需要在食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采取措施,预防食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袭。   
第三层   
食品可持续安全:这是从发展角度要求食品的获取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0年6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1994年6月2日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4年10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7年8月15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1月26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3年8月2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蔬菜基地建设保护条例〉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是什么让您选择农药行业?

为了挣钱

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19修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公众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奖励,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等依法具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条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予以保障,并纳入年度预算,用于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举报奖励,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第四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本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定期检查举报奖励制度执行情况并向市**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举报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和指导协调等工作。
  市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告知、受理、决定及发放。
  区、县(市)食品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由区、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决定。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走访等形式,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第六条 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分为实名举报、隐名举报和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举报时提供真实姓名或者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
  隐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举报时不提供真实姓名或者名称,但与举报受理部门约定了举报密码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举报时未提供真实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或者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条件第七条 举报人对下列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或者经营上述食用农产品;
  (二)经营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材料的农产品;
  (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以下所称生猪包括牛、羊)屠宰活动;
  (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或者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五)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六)餐饮具消毒服务经营者提供不合格消毒餐饮具;
  (七)在禁止区域内设立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或者在花卉宠物市场设立观赏禽类动物交易区;
  (八)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将餐后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加工作为食用油脂销售、使用;
  (九)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十一)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
  (十二)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十四)明知从事本款第八至第十三项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
  (十五)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六)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七)生产经营超范围、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十八)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九)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二十一)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二十二)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或者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二十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二十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或者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二十五)聘用依法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或者安全管理的人员在相应经营管理或者安全管理岗位工作;
  (二十六)未经许可生产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食品相关产品;
  (二十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状况发布的其他应当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违法行为。

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2009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蔬菜农药残留,是指在使用化学农药后,残存在蔬菜中的微量农药(包括农药原体及其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
  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第四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药经营及蔬菜生产环节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蔬菜用地的农药残留程度进行监测,对蔬菜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地标识、包装及建立生产记录档案等进行指导和监管,并应当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监督抽查。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蔬菜流通环节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中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
  卫生、环保、贸易、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切实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
  各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区、县(市)、乡(镇)人民**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蔬菜生产者进行职业道德和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技术辅导,指导蔬菜生产者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开展综合防治,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建立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
  蔬菜生产企业和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配备相应的植保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蔬菜生产中农药使用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第六条 蔬菜质量安全实行追溯管理制度。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其提供的蔬菜如实出具追溯凭证,并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追溯凭证实行监督管理。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另行制定。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灭虫灯、防虫网等防治病虫害的技术措施;积极开发无公害、无污染蔬菜。第八条 禁止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下列农药及其混合配剂:
  (一)甲胺磷、甲拌磷、克百威、**乐果、甲基1605;
  (二)依法禁用的其他农药。
  本市范围内禁止经营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农药及依法禁止经营的其他农药及其混合配剂。第九条 农药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农药经营单位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农药经营和使用的专业知识,并经市、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
  销售人员在销售农药时应当将使用说明书随货附送,并有义务向蔬菜生产者介绍农药的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第十条 蔬菜生产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有关规定,按照标签及说明书的内容正确配药、施药,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增加用药次数,不得提高用药量,防止农药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第十一条 蔬菜生产企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应当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蔬菜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的日期。
  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应当保存两年。禁止伪造蔬菜生产记录档案。
  鼓励其他蔬菜生产者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第十二条 蔬菜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将其与蔬菜混载混放。
  包装农药的箱、瓶、袋应当按规定回收、处理。第十三条 施用过农药的蔬菜应当在安全间隔期满后采收、出售。
  对农药残留超标的本地蔬菜,由蔬菜产地的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蔬菜生产者暂停同批次蔬菜上市。

沈阳市苏家屯区现在要卖菜的个体经营者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单,为什么区里没检测中心,这不是为难我们

或者去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次的检测费用大概是几百块钱,或者几家个体经营者合伙买仪器了CSY-N8农药残留检测仪根据根据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01)和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中的酶抑制率法,严格遵循《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标准》中的规定对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测定。是国内第一代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升级换代产品,能准确、快速检测出蔬菜、水果、粮食、茶叶以及土壤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可广泛应用于各级**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车载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测定。

杭州农药批发市场在哪里?

以下是杭州的农药批发企业,该类有4个企业收录
萧山市临浦供销社农药服务部
临浦镇农药,小农具,农药械,农业技术服务
杭州萧山志祥农药经营部
所前镇杜家村寺前, 0571-82347739农药,化肥零售
杭州萧山瓜沥中心供销合作社益农药店
益农镇利民坝, 0571-82551426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化学药抗生素制剂、健字号药品(凭许可证经营)零售
萧山市临浦中心供销合作社农药服务部
临浦镇临东路1号, 0571-82471693农药(凭许可证经营)、小农具、农药机械配件,农药技术服务

企业行业类别有哪些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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