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14-羟芸·烯效唑登记证PD20212739-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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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2739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26-10-19
农药名称: 14-羟芸·烯效唑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悬浮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 14-hydroxylated brassinosteroid 0.003%
烯效唑 uniconazole 4.99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调节生长 初花期3000-5000倍液;打顶后800-1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棉花初花期、打顶后各施药一次,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在棉花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棉花采收期。4、勿超量使用或增加使用次数,以避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烯效唑复配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根系发育,提高根系吸收能力;控制棉花的营养生长,抑制株高,缩短节间,植株紧凑,叶面加厚;改变光合产物分配方向,促进花芽分化和果实的生长,促进多结蕾铃,并减少棉花蕾铃脱落。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等混用。2.本品对鱼类、溞类及绿藻毒性较高,施药时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使用,对鸟类、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也不能排入河塘等水体。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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